博尔赫斯《玫瑰角的汉子》 | 徐佶周
小空间却大容量,这是博尔赫斯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。
无指向和多义性,是博尔赫斯的另一个特点。
错综复杂和扑溯迷离的故事线索,是博尔赫斯成就其小说特点的主要手段。
他把简单的故事结构成复杂的寓言,让读者在寻找与打捞中得到与博尔赫斯本人写作时一样的乐趣,甚至让读者自己架构更多无限的小说文本。 但这似乎还不是博尔赫斯最终要达到的目的。
首先让我们来面对故事:充满张力,却一直引而不发的故事走向,节奏令人眩晕,也让人窒息。阅读的快感由此产生,过程激流暗伏,一直到结束的时候达到高潮。
读第一次的时候,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杀了人,但我更倾向于自己杀了人。回头去读二遍的时候,我确信自己杀了人。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,我觉得自己没有杀人,是罗森多杀死了雷亚尔,而我是清白的,我要翻供。 不知道再读的时候,我还会怎么想。大名鼎鼎的残雪曾经用十分文艺的笔调,分析过到底谁是凶手,她和我看到第三遍时的看法相同。但对小说本身的解读,有些人觉得她隔靴搔痒,没有理解也更不可能表达出男人世界里的事情。我倾向于她没有读过这篇小说。
小说吹去了故事的壳皮,小说还剩下什么呢?已经有太多大佬觉得小说不应该在讲述之上获得意义,读者也不需要谁自作高明的教义。但是我们在弄明白了故事的结构之后,总想知道这个故事的框架里,本应填充着什么? 如果我们一路跟着看热闹到了这里,故事终止了,想像力向另外的方向散开,那么这个小说还只是一个低俗小说——莫非这个热闹的技巧本身就是意义吗?娱乐总让人深觉不够,不过瘾——这一定还没完,它不是这样的! 或者,这个充满了玄机的故事,只是要让我明白,杀人是没有意义的。
是初秋了,我有时候会厌倦,觉得杀人和被杀,游戏不游戏,都没有意思,很悲凉。
空气也越来越冷了,也许不久的将来要降下白露,要起风,风长时间呜呜吹过空阔的后山,满眼的树叶都要脱光了去。
那时候,还会剩下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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